2024 年海門區初中招生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省、市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 學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教育發展實際,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務能力,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現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平穩、規范、有序”,促進教育公平,努 力辦好人民滿意的現代化教育。
二、工作目標
規范招生行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優化招生平臺,完善信息比對審核功能。強化過程監管,明晰入學條件,科學設置招生流程,嚴格線上線下審核。全面構建 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扎實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依法招生。全面貫徹《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 等法律法規要求,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任何初中不得拒絕或變相 拒絕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確保兒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
2.堅持公平公開。積極推進 “ 陽光招生”,做好宣傳引導,創新開放平臺,主動公開招生入學環節、流程、時間節點、實施辦法等相關信息,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做好對主要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解讀工作,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3.持科學規劃。做好生源調查摸底工作,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依據我區初中生源情況,科學劃定 2024 年各初中招生片區范圍。4.堅持服務群眾。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各初中不得 要求家長提供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材料。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學校采集學生基本信息,不得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 等信息,不得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招生計劃
所初中學校招生計劃數為本校施教范圍內的全部小學畢業生數。
五、招生辦法
1.區鎮初中的招生
(1)招生對象:2024 年 6 月底前,戶籍在本區鎮行政區域內 的小學畢業生、符合來海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政策的小學畢業生。
(2)區鎮初中的施教范圍為本區鎮行政區域。轄區內有兩所及以上初中的,施教區劃分與招生方式由區鎮政府研究確定,并報區教育體育局備案。
(3)區鎮初中招生須在當地區鎮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對象的審核、錄取和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發放等工作。
2.城區初中的招生
(1)招生對象
2024 年 6 月底前戶籍在城區初中施教范圍內的應屆小學畢業 生。具體分二種對象:
第一種:“兩證”齊全的,即戶籍和房產證都在施教范圍內的 (須本人或父母親的住宅房產證,下同);
第二種:戶籍在施教范圍但沒有房產證的。
(2)各城區初中施教范圍
第一種對象施教范圍(單校劃片)
東洲中學:
①長江路以東,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東,長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東洲中學北海路校區( 張謇初級中學,暫借東洲中學,待新 校區建成后整體遷入新校區):
東洲河以東,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北,S336 繞城公路以南。
東洲國際學校:
①東洲河以東,瑞江路以西,南京路以南,長江以北;
②東洲河以東,張謇大道以西,北京路以南,南京路以北;
③張謇大道以東,瑞江路以西,東海路以南,南京路以北。
開發區中學:
①瑞江路以東,大腳河以西,開發區與三星鎮交界以南,黃海路以北;
②民生路以東,大腳河以西,開發區與三星鎮交界以南,長江以北(含利北村、建南村、雙橋村、富山村)。
海南中學:
①東洲河以東,長江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張謇大道以東,日新河以西,南海路以南,東海路以北。
實驗初中:
宋季河以東,東洲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
能仁中學:
①江海路以東,宏偉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宏偉河以東,獅山路以西,北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東洲河以東,江海路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④獅山路以東, 日新河以西,絲綢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第一種對象施教范圍(多校劃片)
①日新河以東,瑞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東海路以北。 可供選擇學校:東洲中學、海南中學、東洲國際學校。
②東洲河以東,張謇大道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可供選擇學校:實驗初中、海南中學。
③宏偉河以東,日新河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可供選擇學校:東洲中學、能仁中學。
④獅山路以東,日新河以西,北海路以南,絲綢路以北。 可供選擇學校:東洲中學、能仁中學。
⑤瑞江路以東,民生路以西,黃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可供選擇學校:東洲中學、開發區中學、海南中學。
⑥瑞江路以東, 民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長江以北。 可供選擇學校:開發區中學、東洲國際學校。
第二種對象施教范圍
戶籍在城區初中施教范圍內,但不能提供學生本人或父母親 的住宅房產證等相關證明的小學畢業生,日新河以東劃至開發區中學;日新河以西劃至城北初中。
( 3)有關規定
①對因本人或監護人住房在城區初中施教區范圍內( 以房產證為準),戶籍不在施教區的,同樣可以在線上提交申請。 區教育體育局招生工作領導組按程序審核認定,學校不得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錢物。
②因城市建設等原因,原城區初中施教范圍內、拆遷安置至施教范圍外的,可以向區教育體育局招生工作領導組提出申請,根據施教范圍按就近原則照顧安排城區初中就讀。北部新城的拆遷安置參照執行。
③入學時不成套住宅房產證載明的面積須不少于 50 平方米。
④對一份房產證多人占有份額的,持有人之間須是直系親屬,不少于成套住宅房產證載明的面積 50%或擁有不少于 30 平方米的面積。與直系親屬以外的其他人共有產權的,不能作為入學依據。
⑤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確無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 宅房屋產權證入學的,其法定監護人雙方必須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城區無房證明,并通過戶口簿等材料證明三代人的親屬關系。
⑥一份房產證三年內只享受一戶子女的入學機會。
⑦對多校劃片區域內的學生,可以自主選擇可供選擇的一所學校,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第一種對象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審核錄取后不得更改;學校尊重學生的選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入學,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入學。
⑧回原籍就讀初中一年級的小學畢業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書及戶籍、房產等相關材料向施教區范圍內學校申請。
3.民辦初中招生
中南中學(初中部)嚴格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有關規 定執行。2024 年中南中學(初中部)招收七年級新生580名(其中30名為初高中六年一貫制),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掐尖”招生,不得超出審批范圍招生; 招生數不得突破招生計劃,錄取時如報名人數不滿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如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則在相關部門監督下,實行電腦隨機派位入學。
六、有關政策
1.軍隊轉業干部、現役軍人、當地駐軍人員子女、烈士和因公犧牲傷殘軍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學、轉學,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2.各地來海任職或掛職人員子女入學、轉學,由區教育體育 局統一安排至屬地所在公辦學校就讀。
3.全區領軍企業、經認定的科創型企業主要管理人員、落戶海門的重特大產業項目投資主體的主要管理人員,引進的重點人才子女就學,按《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 “就學綠色通道”的通知》(海辦〔2021〕52 號)執行;民營企業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海門區黨的組織工作助推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七項措施》(海委組發〔2019〕29 號)文件精神執行;海工裝備和郵輪產業人才子女入學按《海門區關于促進海工裝備和郵輪產業人才發展和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試行)》(海辦〔2019〕109 號)文件 精神執行。重特大項目員工子女入學按照區委、 區政府有關規定要求執行。
4.符合區委、 區政府有關規定的國內外來海投資者和投資企業主要管理人員, 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證的海門區外來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子女就學享受本區居民同等待遇, 由區教育體育局統一安排至屬地所在公辦學校就讀。
5.來海務工就業人員子女要求在我區就學的,按《來海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辦法》精神執行。
七、時間部署
1.招生準備:
5 月 15 日前完成全區生源調研。
6 月 4 日前出臺招生工作意見,公布施教范圍,各區鎮的施教范圍由各區鎮政府劃定。
2.招生錄取:
6 月 5 日~ 20 日,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監護人憑戶口簿、房產證通過“無線海門”APP進行線上注冊、報名,完成相關入學申請。 申請時間自6月5日開始,6月 21 日關閉。凡因特殊情況,不會進行線上報名操作的學生家長于6月17日~ 20 日期間攜相關 材料直接到報名學校,由學校安排專人輔導進行線上報名。報名過程中如遇技術問題或招生政策咨詢,請撥打 “無線海門”、海門教育體育信息網和 “海門新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的各招生學校的咨詢電話。
6月30日~ 7月1日,線上報名不成功的學生家長攜相關材料到區教育體育局進行線下報名和驗審。
7月2日,區教育體育局招生工作領導組將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冊下發學校。
7月3日~4日,學校對通過初審的學生進行現場驗審。通過現場驗審的學生領取入學通知書。
8 月 20 日~25 日,區教育體育局集中辦理新生補錄和插班轉學手續。
八、工作要求
1.系統謀劃,統籌推進,確保招生入學工作穩妥有序。初中 招生入學工作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公平正義。各校要認真學習領悟國家及省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精神, 以《2024 年海門區初中招生工作意見》為指導,結合本校實 際,科學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規范招生錄取辦法。實施方案要明確信息填報與材料審核、招生錄取等信息,要關注特殊群體招生,明確招生入學時間節點與相應環節,突出重點,強化落實。
2.認真執行《義務教育法》。全區各初中對于施教范圍內的、 符合政策規定的小學畢業生必須無條件接收,確保他們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對于累計已經學滿九年義務教育年限并年滿 16 周歲(2008 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學畢業生,如不再繼續上學,由 其本人及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報區教育體育局批準。
3.全區初中學校一律實行免試、劃片招生,不得跨施教區招 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或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等作為招生、分班依據。嚴格控制班額, 班額一律控制在 50 人以內,但不得少于 40 人。要嚴格執行平行分班,嚴禁以任何名義分快慢班、重點班、實驗班、創新班或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學生就近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所有學校招生中不得歧視和拒絕各類殘疾兒童。
4.各校主動公布咨詢電話,線上報名期間做好解釋、服務等相關工作,線下審核期間做好房產證、戶 口簿及其他材料的審核工作。
5.依法執行 “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各初中受當地人民政府委托,原則上最遲在 7 月 30 日前,將應當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的入學通知書發放至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6.規范招生行為。各初中不得接收無規范手續的非施教范圍內的學生就讀,嚴禁無序、不規范招生;嚴格執行公民辦同步招 生政策, 中南中學(初中部)招生由區教育體育局統一管理,優先滿足海門學生入學需求。各校要認真制訂招生辦法,切實做好招生的每一項工作。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肅招生紀律,確保今年全區初中招生工作圓滿完成。
7.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各項收費政策。不得擅設收費項目,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和捐資助學費。
2024 年海門區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省、市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 學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教育發展實際,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務能力,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現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平穩、規范、有序”,促進教育公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現代化教育。
二、工作目標
規范招生行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優化招生平臺,完善信息比對審核功能。強化過程監管,明晰入學條件,科學設置招生流程,嚴格線上線下審核。全面構建 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扎實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依法招生。全面貫徹《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 等法律法規要求,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任何小學不得拒絕或變相 拒絕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確保兒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
2.堅持公平公開。積極推進 “ 陽光招生”,做好宣傳引導,創新開放平臺,主動公開招生入學環節、流程、時間節點、實施辦法等相關信息,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做好對主要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解讀工作,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充分發 揮社會監督作用。
3.堅持科學規劃。做好生源調查摸底工作,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依據我區小學生源情況,按照 “ 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 的要求,科學劃定 2024 年各小學招生片區范圍。
4.堅持服務群眾。按照 “材料非必要不提供” 的原則,各小學不得要求家長提供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材料。按照 “信息非必要不采集” 的原則,學校采集學生基本信息,不得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等信息,不得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四、招生辦法
1.招生的年齡界限
小學起始年級招生的年齡界限為 2017 年 9 月 1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適齡兒童。
2.區鎮小學的招生
( 1)招生對象:2024 年 6 月底前,戶籍在本區鎮行政區域內的適齡兒童及符合來海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政策的適齡兒童。
( 2)施教區的劃分:轄區內有兩所及以上小學的,施教區劃分與招生方式由區鎮研究確定,并報區教育體育局備案。
( 3)新生錄取:在區鎮政府(管委會)主持下做好招生對象的審核、錄取和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發放等工作。
3.城區小學的招生
( 1)招生對象:2024 年 6 月底前,戶籍在城區小學施教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具體分兩種對象:
第一種:“兩證”齊全的,即戶籍和房產證都在施教范圍內的(須本人或父母親的住宅房產證,下同);
第二種:戶籍在施教范圍但沒有房產證的。
( 2)城區小學施教范圍
第一種對象施教范圍
實驗小學:
①江海路以東,宏偉河以西,海門河以南,健康路以北;
②東洲河以東,江海路以西,絲綢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實驗小學北海路校區( 張謇小學):
①東洲河以東,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北,S336 繞城公路以南;
②東洲河以東,長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門河以北。 此施教區內學生也可選擇育才小學。
第一實驗小學:
①宋季河以東,海興路以西,秀山路以南,黃海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東,江海路以西,黃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③宋季河以東,東洲河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能仁小學:
①宋季河以東,東洲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東,靜安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海師附小:
①江海路以東,宏偉河以西,健康路以南,錦繡路、東洲河以北;
②東洲河以東,江海路以西,新海路以南,東洲河以北;
③靜安路以東,越秀路以西,東洲河、錦繡路、人民路以南, 秀山路以北;
④海興路以東,江海路以西,秀山路以南,黃海西路以北;
⑤江海路以東,東洲河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育才小學:
①宏偉河以東, 日新河以西,海門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東洲河以東,長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門河以北。 此施教區內學生也可選擇實驗小學北海路校區( 張謇小學)。
海南小學:
①東洲河以東, 日新河以西,秀山路以南,東海路以北;
②東洲河以東,張謇大道以西,東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東洲小學(本部):
①日新河以東,瑞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東,嘉陵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東洲長江路小學:
東洲河以東, 民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長江以北。 此施教區內學生也可選擇東洲小學本部或實驗附屬小學。
新教育小學:
①嘉陵江路以東,瑞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瑞江路以東, 民生路以西,黃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通源小學:
①長江路以東,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東,長江路以西,海門河以南,青海路以北;
③嘉陵江路以東,瑞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實驗學校附屬小學(本部):
①日新河以東,嘉陵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東海路以北;
②張謇大道以東,嘉陵江路以西,東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實驗學校附屬小學聚賢校區:
①宋季河以東,東洲河以西,北京路以南,長江以北;
②一年級新生暫借第一實驗小學,待新校區建成后整體遷入。
開發區小學:
①瑞江路以東, 民生路以西,開發區與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交界以南,黃海路以北;
②民生路以東,大腳河以西,開發區與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交界以南,長江以北。
第二種對象施教范圍
戶籍在城區小學施教范圍內,但不能提供住宅房產證相關證明材料的, 日新河以東的統一到開發區小學報名就讀; 日新河以西的統一到能仁小學報名就讀。
( 3)有關規定
①對因本人或監護人住房在城區小學施教區范圍內( 以房產證為準),戶籍不在施教區的,同樣可以在網上提交申請。 區教育體育局招生工作領導組按程序審核認定,學校不得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錢物。
②因城市建設等原因,原城區小學施教范圍內、拆遷安置至施教范圍外的,可以向區教育體育局招生工作領導組提出申請, 根據施教范圍按就近原則照顧安排城區小學就讀。北部新城的拆遷安置參照執行。
③入學時不成套住宅房產證載明的面積須不少于50 平方米。
④對一份房產證多人占有份額的,持有人之間須是直系親屬, 不少于成套住宅房產證載明的面積 50%或擁有不少于 30 平方米的面積。與直系親屬以外的其他人共有產權的,不能作為入學依據。
⑤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確無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 宅房屋產權證入學的,其法定監護人雙方必須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城區無房證明,并通過戶口簿等材料證明三代人的親屬關系。
⑥一份房產證六年內只享受一戶子女的入學機會。
4.民辦小學的招生
嚴格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有關文件精神, 中南新世紀 小學招收一年級新生 140 人。 民辦學校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與公 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各種名義組織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掐尖”招生,不得超出審批范圍招生; 招生數不得突破招生計劃,錄取時如報名人數不滿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如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則在相關部門監督下,實行電腦隨機派位入學。
五、有關政策
1.軍隊轉業干部、現役軍人、 當地駐軍人員子女,烈士和因公犧牲傷殘軍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學、轉學,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2.各地來海任職或掛職人員子女入學、轉學, 由區教育體育局統一安排至屬地所在公辦學校就讀。
3.全區領軍企業、經認定的科創型企業主要管理人員、落戶 海門的重特大產業項目投資主體的主要管理人員,引進的重點人才子女就學,按《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 “就學綠 色通道”的通知》(海辦發〔2021〕52 號)文件精神執行。 民營企 業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海門區黨的組織工作助推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七項措施》(海委組發〔2019〕29 號)文件精神執行。海工裝備和郵輪產業人才子女入學按《海門區關于促進海工裝備和 郵輪產業人才發展和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試行)》(海辦〔2019〕 109 號)文件精神執行。重特大項目員工子女入學按照區委、區政 府有關規定要求執行。
4.符合區委、 區政府有關規定的國內外來海投資者和投資企業主要管理人員, 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證的海門區外來專業技術人員,其子女就學享受本區居民同等待遇, 由區教育體育局統一安排至屬地所在公辦學校就讀。
5.來海務工就業人員子女要求在我區就學的,按《來海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辦法》精神執行。
六、時間部署
1.招生準備:
5 月 15 日前完成全區生源調研。
6 月 4 日前出臺招生工作意見,公布施教范圍,各區鎮的施教范圍由各區鎮政府劃定。
2.招生錄取:
6 月 5 日~ 20 日,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監護人憑戶口簿、房產證通過“無線海門”APP進行線上注冊、報名,完成相關入學申請。 申請時間自 6月5日開始,6 月 21 日關閉。凡因特殊情況,不會進行線上報名操作的學生家長于 6 月 17 日~ 20 日期間攜相關材料直接到報名學校, 由學校安排專人輔導進行線上報名。報名 過程中如遇技術問題或招生政策咨詢,請撥打 “無線海門”、海門教育體育信息網和 “海門新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的各招生學校的咨詢電話。
6 月 30日~ 7 月 1 日,線上報名不成功的學生家長攜相關材料到區教育體育局進行線下報名和驗審。
7 月 2 日,區教育體育局招生工作領導組將通過審核的學生名 冊下發學校。
7 月 3 日~4 日,學校對通過初審的學生進行現場驗審。通過現場驗審的學生領取入學通知書。
8 月 20 日~25 日,區教育體育局集中辦理新生補錄和插班轉學手續。
七、工作要求
1.全區公辦小學一律實行免試、劃片招生,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適齡兒童的入學率達 100%。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 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或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等作為招生依據。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 招生中不得歧視和拒絕各類殘疾兒童。
2.各校主動公布招生咨詢電話,線上報名期間做好解釋、服務等相關工作;線下審核期間做好房產證、戶口簿及其他材料的審核工作。
3.嚴禁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幼兒提前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檔案。
4.依法實行 “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全區各小學受當地人民政府委托,原則上最遲在 7 月 30 日前,將小學入學通知書發放至應當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5.規范招生行為。各小學不得接收無規范手續的非施教范圍內的學生就讀,嚴禁無序、不規范招生。
6.均衡分班。每班班額控制在 45 人以內,一般不得少于 35 人,開展小班化實驗的學校每班一般不超過 30 人。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分重點班、實驗班等。
7.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各項收費政策,不得擅設收費項目。 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和捐資助學費。
小學招生工作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各小學要加強領導,重視招生政策的宣傳,認真制訂招生辦法,切實做好招生的每一項工作。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肅招生紀律,確保今年全區小學招生工作圓滿完成。
2024 年海門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積極推進學前教育更高水平的優質普及普惠發展,不斷完善科學、明晰、便利的入學制度,切實加強招 生管理,規范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積極、穩妥、有序地做 好招生工作,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現代化教育。
二、招生年齡界限
嬰幼班:2021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2 月 28 日出生的兒童;
小班:2020 年 9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兒童;
中班:2019 年 9 月 1 日—2020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兒童;
大班:2018 年 9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兒童。
三、招生辦法
1.區鎮幼兒園招生
( 1)招生對象:2024 年 6 月底前戶籍在本區鎮行政區域內的適齡幼兒。
( 2)幼兒園服務區范圍為本區鎮行政區域,轄區內有兩所及以上幼兒園的,服務區劃分與招生方式由區鎮政府研究確定。
( 3)區鎮幼兒園招生在當地區鎮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對象的審核、入園工作。
2.城區幼兒園招生
( 1)招生對象:2024 年 6 月底前戶籍在城區幼兒園服務范圍內的適齡幼兒。具體分兩種對象:
第一類:“兩證”齊全,即戶籍和房產證都在服務區范圍內的(須本人或父母親的住宅房產證)。
第二類:戶籍在服務區范圍內但沒有房產證。
( 2)城區各幼兒園服務區范圍(不包含嬰幼班招生)
第一類對象服務區范圍(單園劃片)
東洲幼兒園:
①靜海路以東, 日新河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宏偉河以東, 日新河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光明路以東,靜海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圩角路以北;
④靜海路以東, 日新河以西,人民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月亮灣幼兒園(東洲幼兒園分園):
富江路以東,江海路以西,北京路以南,上海路以北。
實驗幼兒園:
①江海路以東,宏偉河以西,絲綢路以南,健康路以北;
海西幼兒園(實驗幼兒園分園):
①宋季河以東,東洲河以西,北海路以南,絲綢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東,富江路以西,絲綢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府南幼兒園(實驗幼兒園分園):
①張謇大道以東,長江南路以西,北京中路以南,長江以北。
②長江南路以東,嘉陵江南路以西,東布洲中路以南,長江 以北;
③圩角河以東,張謇大道以西,南京中路以南,上海路以北。
機關幼兒園(含光華分園):
①海興路以東,東洲河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東洲河以東,靜海路以西,圩角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③東洲河以東,光明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通沙河以北;
④江海南路以東,東洲河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天璽幼兒園(機關幼兒園分園):
①海興路以東,江海南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十三號橫河以北;
②富江路以東,海興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海南幼兒園:
①靜海路以東,長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圩角河以東,張謇大道以西,東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龍信幼兒園(海南幼兒園分園):
①長江路以東,嘉陵江路以西,黃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越秀路以東,珠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東海路以北。
江城幼兒園(海南幼兒園分園):
張謇大道以東, 日新河以西,南海路以南,東海路以北。
少年宮幼兒園:
①日新河以東,嘉陵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東,長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③長江路以東,珠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黃海路以北。
民生幼兒園(少年宮幼兒園分園):
浦江路以東, 民生路以西,黃海路以南,東海路以北。
浦江幼兒園(少年宮幼兒園分園):
①瑞江路以東,浦江路以西,黃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浦江路以東, 民生路以西,東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通源幼兒園:
①長江路以東,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嘉陵江路以東,瑞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日新河以東,長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北,海門河以南;
④珠江路以東,瑞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黃海路以北。
雅居樂幼兒園(通源幼兒園分園):
①嘉陵江路以東,瑞江路以西,黃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珠江路以東,瑞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③嘉陵江路以東,珠江路以西,東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錦繡幼兒園:
①宏偉河以東,獅山路以西,絲綢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江海路以東, 日新河以西,海門河以南,絲綢路以北;
③江海路以東,長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門河以北。
錦苑幼兒園(錦繡幼兒園分園):
①日新河以東,嘉陵江路以西,東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張謇大道以東, 日新河以西,東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龍信第二幼兒園(錦繡幼兒園分園):
①長江南路以東,珠江路以西,北京中路以南,東布洲路以北;
②珠江路以東,浦江路以西,南京中路以南,東布洲路以北。
開發區幼兒園:
瑞江路以東, 民生河以西,北海路以南,黃海路以北。
浦瑞幼兒園(開發區幼兒園分園):
①珠江路以東,浦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南京路以北;
②浦江路以東, 民生河以西,北京路以南,東布洲路以北。
能仁幼兒園:
①宋季河以東,岷江中路以西,新海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②海興路以東,江海路以西,絲綢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③江海路以東,靜海路以西,解放中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五港幼兒園( 能仁幼兒園分園):
①宋季河以東,岷江中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岷江中路以東,海興路以西,十二號橫河以南,黃海中路以北。
紅海幼兒園( 能仁幼兒園分園):
東洲河以東,瑞江路以西,S336 繞城公路以南,北海路以北。
第一類對象服務區范圍(多園劃片)
①獅山路以東,日新河以西,絲綢路以南,青海路以北(東洲幼兒園、錦繡幼兒園雙學區)。
②圩角河以東,張謇大道以西,南海路以南,東海路以北(海南幼兒園、機關幼兒園、機關幼兒園光華分園雙學區)。
③江海路以東,宏偉河以西,健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實驗幼兒園、東洲幼兒園雙學區)。
④江海南路以東,張謇大道以西,北京中路以南,南京中路以北(府南幼兒園、海南幼兒園雙學區)。
⑤江海南路以東,圩角河以西,南京中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府南幼兒園、海南幼兒園雙學區)。
⑥富江路以東,海興路以西,絲綢路以南,新海路以北(海西幼兒園、能仁幼兒園雙學區)。
⑦海興路以東,江海南路以西,十三號橫河以南,北京路以北(機關幼兒園、天璽幼兒園雙學區)。
⑧南海路以北,黃海路以南,海興路以西,岷江路以東( 五港幼兒園、天璽幼兒園雙學區)。
⑨岷江中路以東,海興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十二號橫河以北(五港幼兒園、蓓蕾幼兒園雙學區)。
⑩岷江中路以東,海興路以西,新海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 能仁幼兒園、蓓蕾幼兒園雙學區)。
第二類對象服務區范圍
戶籍在城區幼兒園服務范圍內,但不能提供幼兒本人或父母親的住宅房產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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